相关方环境保护告知书
为了加强鞍山力邦压缩机有限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,实现环境保护、节能减排以及污染预防的持续改进,对各相关方提出以下要求:
1.凡在本公司所属区域内从事所有活动的相关方,都必须遵守本告知书;
2.相关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,遵守本公司环境保护制度,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;
3.在本公司所属区域内,相关方在作业时,排放污染物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,釆取必要措施尽量降低污染排放,并对废弃物及时妥善处置;
4.在本公司所属区域内,相关方单应妥善保管危险物品,采取防范措施,防止在储藏、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,避免发生环境污染和生产事故;
5.在本公司所属区域内,相关方在作业时,不得有占用绿化区域、破坏绿化苗木、损坏环保设施、随意丢弃垃圾杂物等行为;
6.相关方在物料运输中,应做到手续齐全,车况良好,尾气合格、车辆标志清晰,坚决杜绝撒漏污染问题;
7.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将提出整改意见,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的,本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,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。
以上事项,特此告知,望各相关方支持与配合。
鞍山力邦压缩机有限公司
2020年5月18日